生子协议(二)(1/2)
约好下午三点在古浩东办公室,应素一推门进来,久看到古浩东和一个戴金框眼镜、穿着正式的男子并排坐在沙发上。
“应小姐,初次见面您好。”
看到应素进门,男子主动站起来,老练地做出一个“请”地手势。
“您好。”面对古浩东肃静的脸色,应素呐呐地回复,在他们对面的沙发上坐下。
“我是古先生的代表律师,敝姓李,名惠明,下面由我向您解释协议的内容。”李惠明说话的语调是律师专有的理性果断。
“好,您说吧,我会听着的。”
古浩东看了李律师一眼,点头示意他开始。
于是,李惠明把桌上一只白色信封打开,取出里面的文件。
“首先是您和古先生的婚姻关系,你们婚后将一起入住古先生在台北的别墅,但你必须对外保密你和古先生结婚的事实,不得以妻子的名义干涉古先生在外的社交,婚后你也不享有古先生一半的财产,不得以古先生额名义对外开具或者背书票据,另外,古先生享有随时解除婚姻关系的权利,女方不能反对。如果你有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古先生可以依约具状,向法院提请诉讼裁定婚姻无效。 []”
李惠明说了长长一堆,应素都听得云里雾里,今天古浩东找她,不是为了谈孩子的事吗?
“结婚?你要跟我结婚?”她呆住了,喃喃地张开小嘴,“可是,为什么?”
古浩东挑起眉。
“我说过了,我需要一桩婚姻,而这桩婚姻必须在外界看来非常完整,你、加上你肚子里的孩子,我们可以演好一家人的角色。”他冷静地分析。
他没有说破条约里之所以有特别写明他有随时有提出离婚的特权,是为了在古镇阳归西之后有依据立即解除和她的婚姻关系,以免她知道后会拒签。
应素不解地望着他……结婚对他来说,好像只是完成一件商业交易。
“在你眼中,我和孩子是不是都是你继承家业的工具?”
她无焦距地盯着茶几上的合约书――事实上它是一张婚前协议书。
他若无其事地挑起眉。
“你要这么说我也不否认。”他坦诚却残忍地道出实话。
“我是不是不得不嫁你?”她抬起头。
“如果你希望你的孩子没母亲受人嘲笑的话,你可以不接受。”古浩东觑起眼,算准了她不会放弃孩子这一点。
应素皱紧眉头,果然不再出声。
“应小姐,古先生给你的条件很优厚了,只要你不违反协议的规定,您一年能拿到一个亿的台币,这对双方都是互惠的,看不出有任何拒绝的理由。而且能嫁给古先生这么事业有成、帅气多金的男人,多少女人相求还求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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