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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柜光芒,阵中铳の演进(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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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想换个标题――阵中铳の演进,这个标题简直是超有味道。[.mhtxs. ])

默念,十字架上的誓言,为那,伊甸园一样的家乡,手中,基督圣剑闪耀着上帝的光芒,胜利的光芒。

铁甲,斑驳着岁月艰辛,剑刃,经受过多少次生死相抗。

身边勇士一个个倒下,号称不死的英雄也被战火埋葬;终于,鲜血也喷溅出我的胸膛。

最后一刻的祈祷,最后一瞬的辉煌,最后一个士兵倒下,十字军勇士绝不向蛮人投降。

“我始终信仰上帝,这虔诚的信仰让我永世沐浴荣光”。

虽然此刻我们已经全部倒下,但那基督圣剑上依然闪耀着胜利光芒。

“人类,高抬起你的头颅,心中不要放弃希望,务必坚定你心中那高贵的信仰。英勇的骑士们全部倒下,但撒旦不可能有永恒的力量,总有一天上帝的大军还会再次来拯救这地方。”

约柜光芒,阵中火器进化史(中)(未完)

二。大炮的使用

y世纪84年2月的一个冬夜,72岁的曼宁国王病逝了,他带领他的王国和他的臣民,以火铳步兵线列射击、小组集火射击等先进战术,辅以少量冷兵器铁血搏杀手段,独自抵抗强大的塔斯曼帝国整整四十年之久。

曼宁*儒勒*诺曼,一位伟大的国王,他在抗击野蛮人侵略、保卫自己王国的同时也保护了中央大陆腹地。

曼宁过世后,几位王子整理账目发现像爷爷一样英勇善战的父亲居然欠了一屁股巨债没还也没法还,国内经济也被战争搞得一团糟,缺乏税源。可打仗就是打钱,没钱就没兵,这仗怎么打得赢??王子们顿时感觉“这锅药丸”。

其实不只是财政上陷入困顿,那时的战场上也早已是濒临败局的危局。明眼人早就看出来了,国家正走在通向败局、死局的路上。

那时的很多战斗,不是因为钱的问题才输掉的,是因为军队本身就打不赢。确切的说,那时的军人和武器都不行,即使是有超多胜利火铳的常胜军再也难以带来胜利了。

这场战争,即使有钱也赢不了。因为敌人已经彻底变了,敌人已经制定出对抗这些火器的有效战术。

步兵:60人=1排,3排=1连180人,4连=1营720人,4营=1团2880人,4团=1兵团11520人。

明初步兵的组成非常看重肉搏战,专门的肉搏部队占了整支军队的60%。正是这样一支以肉搏为主要作战手段的部队,在明初战场上大显神威,奠定了大明王朝的百年基业。提到枪我想大家都听腻了我成天叨咕的“大明超长枪”了。不过,由于明初的细节记录不多,关于明初长枪形制的记载,迄今为止本人只发现了一处。就是《明实录》中记载的一丈三尺长枪,约等于4米多一点(明代营造尺,一丈3.18米)

明朝的军力主要体现在车阵上,车阵中除了炮兵,还有步兵和骑兵的配合,如此才能在野战中发挥功效,相互保护,相互协同,但这需要训练有素才行,如果一味“火器齐射”那是肯定要惨败的。

后金骑兵一般分为两队,一队为死兵,穿上重甲在前突击,基本上是招打,所以称之为“死兵”。后队为轻骑兵,是作战的主力,冲锋的时候跟在死兵后面,拉开一段距离,当明朝火炮火枪放完第一次打在死兵身上以后,加速冲锋,在二次装药的时间差里冲到明军战阵里,如此可以破简单的火器部队。[.mhtxs. ]

在机关枪没有发明的年月里,火炮部队,火枪兵,以及配有火器的骑兵是很难单独抵挡大规模的骑兵冲锋的。

但明朝的车阵有所不同,炮车一般有三门火炮,一大两小,而且是后填装速射炮――“佛郎机”,每次发射时间间隔很断,一分钟内能发射5-9次,速度奇快,这样的速度能保证密集的火力阻击骑兵的冲锋,但是弹药消耗量很大,明朝有好几支车阵部队在与后金的作战中被全歼都是因为弹药消耗光了,但后金也付出了比明军更多的死伤,若明军装备和训练都有如此的水平,那后金早就趴下了。

那么20多年以后,以当时的保养水平来说,那基本就是破烂了。打造新的装备不是不可以,但制造技术和工艺水平自然不如以前那些如火如荼的年月,质量也整体下降,数量也因为财政匮乏而严重不足。不过最致命的还是在训练上,在军械不足的情况下,训练基本就是空谈。

发射速度相当低下,要开第二跑起码要等两分钟。刘翔跑110米栏只用了12.88秒,还是从静止到冲刺的,而一匹冲刺的战马跑110米要快过刘翔很多,两分钟的时间足够跑上几公里了,所以若用“红夷炮”是根本提高不了对后金的野战能力的,开一炮就得回头开跑了。

出若干行之有效的

从曼宁统治中后期开始,二十几年来,前线战局日益恶化。

只是众兄弟中最懂军事的那位卢撒王子依然是信心满满,正能量爆棚。卢撒王子无疑是曼宁的王子中军事能力最优秀的,他从小就立志要做凯撒,自认为凭借自己的过人才智,能引领这国家走向胜利。曼宁深知这个儿子的本事,他也知道儿子的缺陷――刚愎自用。

卢撒作为新王即位后,战场上还是同样的惨战,只是这时候该国人口数量劣势日益显露,对面的阿史那台吉积累了大量战争经验,那时的塔斯曼帝国军几乎是逢战必胜。

但是和长矛兵混编的火枪部队却终于将重装骑兵揍下了马。

musket一词源出拉丁文musca,苍蝇,同时也1是拉丁文的一种投掷箭的名字,而在16世纪,经过西班牙人改进的musket则是口径23毫米,的一种枪械,尽管比起明火枪来有了很大的改进,但它还是过于笨重,只能架在另一名士兵的肩膀上,要么就用一根短矛或专门的y字型支架支撑。由于过于笨重,装填也成了累人的活;当时这种火枪的装填仅仅需要10秒,但是定位、安装、瞄准和射击却需要20多秒。不用说,移动也很困难,发射时的后坐力――发射的弹丸约比明火枪重一倍――也是不可忽视的事情。这些火绳枪的射手都是经过遴选的、有力气的彪形大汉,军饷拿得更多,在战场上还往往有随从跟着给搬装备;但在musket所发射的弹丸面前,鳞甲和锁子甲确实是第一次成了软弱无能的东西。和早期火枪的发展同步,从14世纪末到16世纪初,也同时是全身铠甲出现、发展的时期,直到16世纪晚期整体金属铠甲出现为止。

诺瓦拉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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